宁乡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大厅
入场企业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大厅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求职者和招聘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大厅实际,制定本规定。
(1)准时入场。通过审核公布的参会企业须在招聘当日8:30前入场,不得无故缺席或早退。如放弃当场招聘,须提前一天向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人请假,否则视同缺席。迟到或早退者三次招聘会内不得参加,缺席者三个月内不得参会。
(2)挂牌上岗。参会企业入场时,请主动到服务台签到,领取标牌和招聘信息反馈表。对号入座,挂牌上岗。
(3)遵守秩序。保持会场整洁,不得在大厅内张贴小广告,如另需发布招聘信息,请提前统一用0.6×1.6米的易拉宝摆放于招聘大厅外;不得随意搬动大厅内设备;不得大声吆喝喧哗。
(4)服从安排。严格遵守会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认真、如实填写反馈信息表。
(5)反馈信息。招聘结束,请将标牌和反馈信息表交予大厅工作人员后方可离场。务必于会后10天内,将求职成功者信息和填写求职登记表未达成协议者信息以表格形式发至532617487@qq.com。
宁乡市就业服务中心
二○一六年一月